干了26年工程,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但要说最让人窝火的事,固定单价合同签了之后材料暴涨,甲方一句"合同写得明明白白,你自己看着办"——这种哑巴亏,我年轻时吃过,现在身边还有人在吃。

2026年6月30日,最高法放出了一份重磅文件——《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12号),把固定单价合同的材料调差规则彻底说清楚了。今天,就用我26年一线实战的经验,把这里面的门道掰开揉碎了讲给你听。···
新规第九条:字不多,刀很快

先看原文怎么说的:
法释〔2026〕12号 第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照固定价格结算工程价款,当事人以约定的建设工期内人工费、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请求调整工程价款的中标后材料暴涨能调价吗?最高法新规明确了条件,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关于情势变更规定的除外。
翻译成工地上的大白话:签了固定价,材料涨了、人工涨了,原则上法院一分钱都不允许你调。
这句话对做施工的人来说分量有多重?我举个例子:一个10万平米的机电安装项目,电缆采购金额动辄几百万。铜价如果涨了20%,光电缆这一项,成本就多出几十万。如果没有调差条款,这笔钱——对不起,自己扛。
而且注意,这里说的"固定价格"既包括固定总价,也包括固定单价。很多人以为固定单价合同有回旋余地,但新规告诉你:一样,原则上不能调。
但别急着绝望。新规在"原则上不予支持"后面,还留了两个口子——
例外一:合同里有没有留调差条款?
这是最直接的一条路。新规说"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意思就是:如果合同里写了材料调差条款,那就能调。

问题在于,我见过太多施工方签合同只看总价,调差条款一眼都不看。等材料涨了眼了,翻出合同一看——要么根本没写,要么写了一句"价格风险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什么是好的调差条款?标准写法大致是这样的:
"当主要材料价格波动超过基准价±5%时,超出部分据实调整。基准价以工程所在地造价信息发布价为准。"
基准价怎么定、调差品种有哪些(电缆铜材、桥架钢材、管材等)、触发条件是什么(波动超过5%还是10%)、调整依据用什么(造价信息价、采购发票还是市场报价单)——这些全得白纸黑字写清楚。
在我26年的经验里,签合同就是你跟甲方博弈能力最强的时刻。一旦开工,你的话语权就直线下降。所以这条忠告你必须刻在脑子里:固定价合同不等于不能调差,关键是你签的时候有没有把调差写进去。

例外二:涨到"离谱"的程度,走情势变更
如果合同没写调差,但材料价格涨得实在太离谱,还有一条路——《民法典》第533条的情势变更原则。

法律原文是这么说的: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中标后调整价格的条件,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说人话就是:涨得太离谱,离谱到签合同的时候谁都不可能想到,那就可以申请调。
但这里有个极其重要的分界线——什么叫"正常商业风险",什么叫"情势变更"?
正常涨5%、10%,算商业风险,你自己扛。铜价半年涨了50%以上,或者钢材价格翻了一倍,可能构成情势变更。
实务中,法院对情势变更的认定门槛非常高。我在华南做工程这些年,真正能走通这条路的案例并不多。但它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谈判筹码——你不用真的走到打官司那一步,但你可以拿着这个法律依据去跟甲方谈。
有真实案例:施工方签了固定总价合同,后来钢材价格暴涨,施工方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起诉,最终成功调差600万元。虽然这种案例是少数,但它说明了一个道理:固定价不是铁板一块。
26年工程人的三条保命建议

第一条:签合同之前,调差条款必须谈
这是最值钱的一条建议。我见过太多同行,签合同时不好意思跟甲方"斤斤计较",结果材料一涨,一年的利润全搭进去。签合同的时候说"好商量",结算的时候就是"没商量"。
尤其是电缆里的铜、桥架的钢材、管材的钢管——这些大宗材料价格波动大,必须在合同里明确调差机制。调差品种、基准价来源、触发条件、调差公式,一个都不能少。
第二条:已经签了没调差条款的,现在做三件事
第一,马上翻合同,确认到底有没有调差约定。很多人签了合同根本不看,其实里面可能有。
第二,收集价格变动证据。造价信息价、采购发票、市场报价单,能留的全部留好。材料涨了多少,要有数据支撑,不能光靠嘴说。
第三,如果涨幅巨大,不要等竣工才说。施工过程中就发书面函件提出调价诉求,保留送达记录。拖到最后,甲方完全可以以"你当初怎么不提"为由拒绝。
第三条:在建项目,工期超了怎么办?
新规第九条明确:固定价不能调差的时间段仅限于"约定的建设工期内"。也就是说——如果是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延误期间材料涨了,可以要求调差。
反过来,如果是你自己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那延误期间的材料涨价,对不起,自己吃进。所以工期管理的重要性,在新规下又被放大了。
一句话总结
固定价合同签了之后材料涨价,新规的答案很明确:原则上不调。但如果你在合同里提前写好了调差条款,调;如果涨幅大到构成情势变更,也有可能调。最蠢的做法是什么?签合同的时候不争取,材料涨了之后干瞪眼。
干了26年工程,我最大的体会就是:工程上的事,没有后悔药。合同签下去的那一刻,你能赚多少钱、会亏多少钱,基本上就定了七成。剩下的三成,靠的是过程中的管理和结算时的博弈。
把这篇转给你身边做工程的兄弟,别等到材料涨了才想起来翻合同。
你签固定价合同的时候,会主动要求加材料调差条款吗?有没有因为材料涨价亏过钱的经历?评论区聊聊,这26年的经验,咱们一起交流。



